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 管理制度 -> 正文

国际教育系实习管理办法与细则(试行)

日期:2025年04月29日阅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实习实践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到教学实践的重要实践环节,使本专业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在实践中得到运用、巩固和提高。

第二条  为规范专科实习工作,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培养,确保学生实习实践工作顺利进行和高标准完成,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国际教育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实习组织与职责分工

第三条 坚持以为本、落实四个回归,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把教育实习摆在人才培养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实习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一、实习组织

(一)统筹部署规划: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习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制定实习计划和方案,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二)编制实习方案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要求,结合学生专业情况以及实习单位的实习需求,制定实习方案细则,确定指导教师人选。

(三)严格选聘教师:严格选聘责任心强、专业知识高、具备经验丰富的教师,并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对所指导专业的实习工作有正确的认识和较强的责任感。

(四)强化审核监督:审核实习单位的资质和实习计划,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建立“院系+辅导员+指导教师”三级监督动态化管理机制,监督实习单位的实习安排和管理情况,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统筹资源调配:合理调配实习资源,协调实习单位与院系之间的实习生分配安排以实习生专业和意向为第一志愿,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驻和开展

(六)实习总结反馈:根据实习工作前期部署、中期检查、实习总结等形式,组织召开实习工作总结会暨下一年级实习工作布置会,对实习工作单位进行分类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优化实习单位,提高实习实践质量。

二、实习单位职责

(一)准入资质要求:实习单位需通过院系资质审核,优先选择具备行业认证、实习岗位与专业契合度高的单位。

(二)提供实习条件:根据实习单位和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合适的实习岗位和必要的实习条件,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三)安排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学生的实习指导,对学生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加强管理考核:加强学生在本单位实习工作的日常管理,不定期与院系和实习指导教师沟通学生的实习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和考勤,定期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评价和考核,及时向院系反馈学生的实习情况。

(五)强化安全保障: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实习场所的安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根据实习协议及相关规定为学生购买保险。

指导教师职责

(一)全程指导监督:全程指导学生实习实践工作建立实习工作动态联系群,对学生进行实习前动员和过程指导,每月1-2次到实习单位检查实习并撰写实习工作检查简报,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行前安全教育:指导学生遵守院系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保守实习单位档案秘密,服从实习单位教育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自我管理的行为能力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学生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反馈实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实习领导小组每个月召开实习工作碰头会,促进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优化考核评价优化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实习单位实习评分鉴定表和实习指导教师过程管理以及学生实习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对学生各项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

(五)校友邦平台指导:根据院系实习工作要求,结合学生实习校友邦填报系统,指导教师组织开展校友邦填报培训会,使学生全面了解每一模块填报的具体要求。

辅导员职责

(一)学生安全管理: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配合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实习工作的动态化管理,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实习情况,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二)实习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沟通与协调,及时反馈学生的问题和需求,协助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信息收集反馈:及时向实习领导小组反馈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促进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 实习目的、要求和内容

第四条 实习是帮助学生落实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应用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通过实习可以更好适应社会工作环境,提前感受职场氛围,并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社会经验,对职业规划提供更为明确的方向。

实习目的

(一)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实习实践,使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提高职业素养能力培养: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适应能力,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基础。

(三)强化专业知识技能提升:本着实践促学习和再提高的目的,让学生在实际工作中熟悉专业操作流程,运用专业技能,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毕业后顺利就业创造条件。

(四)加强校企合作实习路径通过接触不同行业和工作环境,拓宽学生的实习实践视野,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增强学生对社会的认知和适应能力。

实习要求

(一)严格岗前培训:学生需通过校内实习前相关培训,培训结束后方可进入实习,严格执行相关培训内容和行业规范。

(二)明确实习目标:学生应明确实习目标,按照实习大纲和计划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积极主动地参与实习活动,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三)遵守实习纪律:严格遵守院系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和指导教师,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四)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总结实习经验实习结束后,学生应认真总结实习经验,撰写实习报告,及时向辅导员和指导教师反馈实习情况和问题。

三、实习内容

学生实习实践工作内容具体分为两部分,两部分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这两部分实习内容需在实习规定时间内完成。一是实习单位具体的实习操作,服从院系和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勤学好问,认真踏实地干好实习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二是完成校友邦平台的任务:激活账号——60次签到打卡——12篇周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按照院系实习工作要求逐一完成后方能获得实习成绩。

第四章  实习生的纪律要求

第五条  学生实习期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自觉维护社会安定秩序。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定和纪律,确保安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守国家机密、实习单位秘密,严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尊重带队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意见,虚心学习。

第六条  实习请假规定

1、实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请假

2、因特殊原因(生病、伤残事故、直系亲属病重、死亡等)需请假1至2天者,须经辅导员、实习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领导批准;请假3至7天者先按照实习单位请假制度决定是否能请假,获准后,报请系实习领导小组批准;请假超过7天以上者,先按照实习单位请假制度决定是否能请假,获准后,报请学校教务处批准。凡请假超过实习时间的1/3者,其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3、各实习小组和实习指导老师应认真做好考勤记载,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4、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学生在实习期间擅自离岗(或脱岗)2天者给予警告处分;学生在实习期间擅自离岗(或脱岗)3至4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学生在实习期间擅自离岗(或脱岗)达7天者给予记过处分,实习成绩以0分记载。

5、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者,指导教师要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经教育不改者,取消实习资格,院系视其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实习成绩以0分记载。若触犯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七条  根据实习类型和实习岗位不同,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应从思想政治表现、实习态度、组织纪律、实习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实习鉴定等方面全面评价。

考核内容

(一)实习态度:包括学生对实习的重视程度、工作积极性、遵守纪律情况等方面。

(二)业务能力:包括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实际操作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

(三)实习表现:包括学生在实习单位的表现、与同事的合作情况、工作态度等方面。

(四)实习报告:包括实习报告的内容、格式、质量等方面,要求实习报告内容真实、详细、有条理

考核方式

(一)实习单位评价:实习单位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给出评价意见和成绩占比60%。

(二)指导教师评价: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实习报告的质量进行评价,给出评价意见和成绩占比40%。

(三)评定成绩说明实习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实习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章 实习后跟踪评价机制

第八条 为持续优化实习质量,建立实习后跟踪评价体系,量化分析实习成效,为后续实习单位优化及教学改革提供依据。

一、跟踪评价实施
(一)双向评价体系

1、实习单位调查:从岗位匹配度、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考量全面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评价

2、学生发展跟踪:通过校友邦平台采集实习后3个月职业发展数据,重点跟踪留用率、职业匹配度、技能提升率等指标。

二、量化评估标准
(一)实习单位分级
建立星级评定制度:
★☆☆☆☆:评分<3.0或留用率<10%(淘汰预警)
★★☆☆☆:3.0≤评分<3.5或10%≤留用率<20%
★★★☆☆:3.5≤评分<4.0或20%≤留用率<30%
★★★★☆:4.0≤评分<4.5或30%≤留用率<40%
★★★★★:评分≥4.5且留用率≥40%(优先合作)

(二)学生成效评估
岗位胜任力(企业评分)

技能转化率(实操考核对比)

发展潜力值(职业晋升/深造数据)

三、结果应用机制
(一)动态调整合作

每年淘汰末位10%实习单位,新增合作单位中★★★★★级占比不低于40%。

(二)教学改进依据

对留用率低于20%的专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增设行业认证课程模块;对岗位胜任力评分低于3.5分的课程,实施双师型教师轮训计划。

(三)校友资源建设

建立优秀实习生数据库,遴选校友导师参与实习指导,形成实习-就业-校友闭环支持系统。

第七章  安全职责

第九条  为贯彻学院有关实习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管理规范、安全有序完成实习教学活动和其他任务。

安全教育

(一)院系安全教育: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院系声誉。院系在学生实习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职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二)实习单位安全教育:实习单位在学生实习期间,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学生了解实习场所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同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疏导和向院系反馈。

安全保障

(一)实习单位责任:实习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院系安全责任:院系应加强对实习单位的安全监督,定期检查实习单位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三)三方责任:建立“院系-实习单位-家长”三方紧急联络通道,确保突发情况快速响应。

第八章  附则

一、实习管理办法适用于国际教育系在籍在校学生。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际教育系负责解释。

2025年4月21日

版权所有: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