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共3天。4月5日(星期二)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本学期值班安排)和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假期学校值班电话:81300015
办 公 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