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年清明节放假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本学期值班安排)和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假期学校值班电话:81300015
办公室
201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