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2024年的工作,科学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提高效能,促进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24年教职工(不含本部派往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
(三)考核工作以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
二、考核评价体系和要求
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严格按照《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体科党发〔2023〕11号)、《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各系党总支对本单位每位教师的职业道德情况进行考核,按百分制给予评分,六十分为及格。凡出现违反《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体科党发〔2023〕11号)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中情形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
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提供相关评价结论。各系党总支可结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特点的各岗位考核细则,建立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为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提供依据。
各系党总支要把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情况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综合评定的重要指标,形成综合教学、训练、科研、竞赛、管理等多方位元素的考核结论。
三、考核等级与名额分配
(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二)各单位评定优秀等级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部门)总人数的12%。
(三)院系党总支以院系总人数为基数核定优秀等级指标,机关总支及直属党支部以各单位(部门)人数单独核定优秀等级指标。
各单位(部门)优秀指标确定原则:
1.当年优秀指标大于1个的单位,按照四舍五入取整确定优秀指标。
2.当年优秀指标不足1个但大于或等于0.5个的单位,给1个优秀指标。
3.当年优秀指标不足0.5个但大于或等于0.4个的单位,两年给1个优秀指标。
4.当年优秀指标不足0.4个但大于或等于0.2个的单位,三年给1个优秀指标。
2024年各单位(部门)优秀定级人员名额上限如下:
(一)机关总支10人,其中:党政办公室1人;组织人事处1人;纪检监察处1人;学工部 1人;保卫处1人;教务处1人;财务处1人;总务处1人;图书馆1人;卫生所1人;
(二)体育教育训练系总支6人;
(三)体育人文与健康系总支6人;
(四)艺术与传媒系总支5人;
(五)国际教育系总支4人;
(六)直属党支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1人;
(七)“乡村振兴”工作队1人(2023-2024年度)。
四、考核办法与程序
(一)被考核人员按考核文件要求填写《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考核登记表》”),在基层单位作述职报告。
(二)各基层单位根据规定比例推荐被考核人员的考核等级,各部门及所属党总支确定考核等级后,将考核结果书面告知本人,并请本人签字确认。
(三)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将本单位《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年度考核汇总表》”)及教职工《考核登记表》一并上报组织人事处。
(四)若被考核者对单位推荐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所在单位告知推荐结果起5日之内向组织人事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组织人事处转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复核后,再将复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考核结果方可生效。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年度因病假、事假累计请假天数超过半年的人员也要填写《考核登记表》,单位填写意见,说明情况,不确定考核等级。
(二)经单位同意脱产学习或者借调工作等超过半年的人员需向所在单位递交学习或工作总结书面材料,考核单位根据其表现确定考核等级,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三)本年度晋升职称或聘任职务不足半年者,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
(四)2024年7月1日(含)以后的新进人员,考核单位只写考核评语,不确定考核等级,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五)本年度在院内有岗位调动者,由原单位和现单位共同考核,以工作时间长的单位为主,评定考核等级。
(六)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参加年度考核的述职,暂不写评语,不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等级。
(七)管理干部兼任教师的人员以参加所在行政单位考核为主,同时参加教学岗位考核。
(八)当年发生教学事故的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九)思想政治理论课部2024年度考核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人员,学院为其一次性发放奖金1500元。
(二)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本年度奖励绩效工资按标准全额计发。
(三)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人员,本年度奖励绩效工资标准按下调50%计发,不得按期晋升工资。
(四)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人员,停发本年度奖励绩效工资,不得按期晋升工资,并视其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七、考核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2024年1月8日之前,将《年度考核汇总表》和《考核登记表》上报至组织人事处。
八、工作要求
年度考核工作,是检查评定每位在职在岗教职工全年德、能、勤、绩、廉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一项政策性较强的工作,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开拓创新,合理组织,敢于担当,确保年度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使年度考核工作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性的作用。
附件:
1.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2.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推荐结果汇总表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