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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信访工作标准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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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27    来源:党政办公室    阅读量:

一、学院在籍在校学生、教职工,或者涉及校内事务的校外人员与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二、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真实姓名(名称)、请求、事实和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学院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系部应当认真接待处理来访,对信访人信息予以保密,对信访人诉求应积极回应,限期回复和解决。如不属于本单位职责权限的,应指明校内受理部门。

若确实因客观条件不能解决的,须向来访人说明缘由。

四、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将依据校纪校规进行处理;若构成违法行为的,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五、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根据诉求性质,逐级向有关单位提出。

1.学生事务:首先向辅导员反映,如未得到解决或解决结果不满意,可逐级向系部领导反映,根据诉求向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责任单位反映,直至学院领导;

2. 教职工事务:首先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如未得到解决或解决结果不满意,可向学院领导反映;

3. 校外人员与组织:据诉求向相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责任单位反映,直至学院领导。

六、学院设定每月单周周三下午三点至四点半为学院领导接待日,学院领导分别为:简德平、高治、田智会。

七、信访办公室

学院信访办公室设立在行政楼二楼207党政办。电话或到场预约均可。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路1号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行政楼207党政办。

电话:027-81300029

邮编:430205

校长电子邮箱:wtky@wh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