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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暑期家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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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7-05    来源:学工部(处)    阅读量:

各院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教基〔20227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万名党员教师家校协同行动”实施方案》(鄂教师办【20221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学院决定于2025年暑期继续开展党员干部教师暑期家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访时间

713日—831

二、家访人员

院系各级领导干部、辅导员、专职教师代表

三、家访内容

(一)宣讲政策:宣传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讲解大学生应征入伍条件及优待政策。

(二)思想引导:开展职业规划、励志、诚信感恩教育,助力学生树立理想、明确目标。

(三)解决困难:交流学生在校表现,收集家长意见,了解学生成长需求,改善亲子关系。

(四)挖掘典型:发现品学兼优学生,宣传自立自强、感恩奉献的先进事例。

(五)协同育人:建立家校长效沟通机制,完善家校协同育人模式,汇聚家校育人合力。

四、家访方式

通过实地走访的传统家访方式和“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型家访方式相结合,面对面向学生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交流教育理念方法和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知识。

五、实施步骤

(一)成立家访专项工作组(76日前)

各院系应选优配强专项工作组,组长由院系党总支书记担任。院系应提高站位,根据实际情况和专业特色有针对性的制定家访方案,并邀请分管院领导参加院系组织的家访活动。

(二)确定受访对象(77-79日)

各院系党政负责人、辅导员、专职教师代表,每人应有针对性地走访1户学生家庭。深入挖掘学习优秀、自立自强、感恩奉献的先进典型,对家庭困难学生,身心障碍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务工随迁子女、心理行为异常学生等特殊群体,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79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汇总信息,报送《暑期家访信息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版至学工部110室,电子版发送至1141161308@qq.com,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7-81300006

(三)开展家访(开学前)

各院系需规划好家访时间,提前与家庭沟通,尊重家长意愿,减轻家庭负担,并根据《家校协同指南》(附件1)相关内容提前制定访谈提纲,开展家访活动。

(四)总结宣传(开学后)

做好家访工作后续总结与宣传,于910日前提交家访工作日志(见附件3)电子版及影像资料。材料发送至1141161308@qq.com,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7-81300006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把组织开展好本次学生家访工作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同推进家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格局。

(二)创新工作方式。各院系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整合各方资源,加强系统规划,凝聚工作合力。坚持把家访工作与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教师学术调研和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结合起来,与走访校友和用人单位结合起来,与地方政府共建长效帮扶机制结合起来,与深化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起来,与“三结三促”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不断丰富载体平台,增强家访活动的育人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家访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严禁借家访工作到风景区旅游,严禁给受访学生家庭增加负担,严禁吃请,切实把好廉洁关,把纪律挺在前面,展现高校干部、教师良好形象。

附件:

1.《家校协同指南》

2.《暑期家访信息一览表》

3. 家访工作日志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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