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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及“武体科院藏龙骄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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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03    来源:学工部(处)    阅读量:

各系、毕业班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总结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优秀表现,选树优秀典型,培养学生爱校荣校意识,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26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和“武体科院藏龙骄子”,并给予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能按规定修完学业并正常毕业。

3.学习、训练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秀并位列本专业前30%;积极参加课内外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同等条件下,在大型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可优先考虑。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校学习、训练期间各方面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5.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三好学生标兵”、“奋发成才标兵”、“精神文明标兵”、“社会实践标兵”或校级奖学金等荣誉称号。

6.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

7.2026年参与“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体创业”及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占各系名额,作为第二批优秀毕业生进行表彰。

二、“武体科院藏龙骄子”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2.在励志成才、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典型事迹或有较大影响力。

三、评审程序

各系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优秀毕业生和“武体科院藏龙骄子”的民主评议和推荐工作,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经院系集体研究同意后,报学工部(处)审核,由学校审批后给予表彰。

四、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各院系今年毕业生总人数的10%,“武体科院藏龙骄子”从优秀毕业生中产生20名。

2.“武体科院藏龙骄子”需准备个人大学期间总结,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

3.要坚持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标准,按照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宁缺勿滥。

4.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选,充分发扬民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各系评选结束,需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5.各系在4月30日前(第二批5月29日前)将评选结果和申报材料报学工部110办公室(纸质版签字盖章),并及时做好评选材料归档工作。

6.各系要高度重视优秀毕业生及“武体科院藏龙骄子”的评选工作,要将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五、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235人)

体育教育训练系:(84人)

体育人文与健康系:(48人)

艺术与传媒系:(40人)

国际教育系:(63人)

六、“武体科院藏龙骄子”评选名额(20人)

体育教育训练系:(7人)

体育人文与健康系:(4人)

艺术与传媒系:(4人)

国际教育系:(5人)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学工部(处)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