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举办第三十八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返回
时间:2026-05-09    来源:组织人事处    阅读量:

院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党校定于2026年5月举办第三十八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推荐要求

各党总支应按照下达的党员发展指导计划数,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参加本期培训班。被推荐学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积极分子培养期满: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以上,且已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

(二)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经党支部委员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已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三)列入年度发展计划:已列入本单位2026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拟于本年度按程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四)政治审查合格:已通过政治审查,且政治审查结论为合格。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情况已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具备全程参训条件: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培训班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和学习任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至5月23日,共6天。

具体课程安排及培训地点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辅导、分组讨论、理论测试及撰写心得体会等。培训结束后,将综合学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理论测试成绩及各教学环节参与情况,进行统一评定。参训情况将如实记入《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并作为发展考察的重要依据。

2.为便于组织管理,请各党支部书记从本期学员中推荐一名学生负责人,加入指定QQ群(群号:996448020),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

3.请各党总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条件做好学员推荐工作,于2026年5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07):

(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3)《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

(4)学生成绩单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tkyzzb@163.com

联系人:朱梦茹

联系电话:027-81302019。

附件:1.第三十八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要求和考核办法



                              党委组织部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