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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27年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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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9-23    来源:    阅读量:

校内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7年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厉行勤俭节约。各部门要坚决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学。

2.突出保障重点。着力保障学院民生支出,集中财力确保学院重点工程,做好学院事业发展与教学运行的资金保障工作,增强学院的资金使用效益。

3.完整、科学、准确。各部门应结合2027年工作,将全部支出列入预算,确保其真实、完整。预算下达后,原则上不予追加。

二、预算控制数与编制方法

1.电话费采用实报实销的形式,2027年电话费预算根据定额纳入日常公用经费管理。

2.日常公用经费、军训费、学生活动费、专业学科建设费、学生实习费、书记辅导员绩效等定额类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数”,由财务处根据各部门人员、学生人数按定额标准确定不再调整。

3.其他非上述定额项目经费预算“控制数”暂按2026年预算数下达,如需调整或新增相关项目预算经费的,请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编制《部门预算需求申报表》。

三、设备购置、工程维修及体育器材预算

1.各单位应当根据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工作需要,本着保运转、谋发展的原则,按照配置标准和使用年限,定量、合理配置新增资产,统筹编报学院维修计划。财务处将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结合学校财力下达预算“控制数”,在预算“控制数”内按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

2.各单位编报采购计划时,应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申报,申报内容须明确注明资产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预算总额等相关信息。

3.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应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单价上限和可配置数量,具体标准参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见附件)执行。各单位应严格控制同类资产的重复购置,杜绝资产浪费。各单位应从严控制笔记本电脑、打印机、一体机/传真机等通用设备的配置,严禁购置非办公必需设备。

4.体育器材不得指定特定品牌,但须完整列明名称、规格、材质、技术指标、数量、单价等信息。以上信息将直接决定最终采购结果。对于因参数填写不充分、编报逾期或项目信息遗漏等原因,导致未能纳入学院购置预算的,由编报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5.教研室所需教学、办公、科研等设备报所在院系汇总;大型实验室仪器设备(50万元及以上)及实验室耗材报教务处汇总;行政办公设备等统一由各单位汇总,其中辅导员(含助理)办公设备由各院系汇总;各类场馆教学训练竞赛保障器材等报竞赛培训与场馆管理中心汇总。各单位汇总后,须先进行内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再按要求上报财务处。

6.2027年设备购置、工程维修及体育器材预算最终以学院党委会决议为准。

四、上报时间和要求

1.2027年预算申报以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和院系为填报单位,通过OA系统进行线上申报。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0日。

2.涉及设备购置、维修改造等事项的,须经过总务处审核确认;涉及体育器材的,须经过竞赛培训与场馆管理中心审核确认。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27年预算编制工作,将预算工作与本部门的重点工作计划任务有机结合,预算编制要有充分的测算依据,并要尽量细化、科学化和定额化。

联系人:黄老师 刘老师

电话:027-81302125

财务处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