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所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党校定于2026年11月举办第三十九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学员推荐要求
各党总支应按照下达的党员发展指导计划数,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参加本期培训班。被推荐学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积极分子培养期满: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且已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取得结业证书。
(二)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讨论,报上级党委同意拟列为发展对象,并已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入党,正式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年度发展计划:已列入本单位2026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拟于本年度按程序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四)政治审查合格:已通过政治审查,且政治审查结论为合格。政治审查深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素质和现实表现,主要内容包括: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情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表现;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网络行为表现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和重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情况已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五)具备全程参训条件: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培训班学习,完成规定学时和学习任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至11月21日,共6天。
具体课程安排及培训地点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辅导、分组讨论、理论测试及撰写心得体会等。培训结束后,将综合学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理论测试成绩及各教学环节参与情况,进行统一评定。参训情况将如实记入《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并作为发展考察的重要依据。
2.为便于组织管理,请各党支部书记从本期学员中推荐一名学生负责人,加入指定QQ群(群号:1124753487),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
3.请各党总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条件做好学员推荐工作,于2026年11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307):
(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3)《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
(4)学生成绩单
(5)发展对象公示情况说明或公示结果材料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tkyzzb@163.com。
联系人:朱梦茹
联系电话:027-81302019。
附件:
1.第三十九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要求和考核办法
党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