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好学校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谋划好2020年各项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现就报送各单位2019年度工作自评报告、2020年工作要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含自测评分表,附件1、2)报送要求
各单位工作自评报告要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和成效(包括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工作的进展和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有数据说明的尽量使用数据,做到具体翔实。要求归纳总结,实事求是,反映客观成绩,并突出亮点、突出特色,严禁材料堆积,严禁过程描述性语言过多,字数原则上控制在3000字左右。
二、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结合本单位2019年各项工作实施完成情况,确定2020年所要开展和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完成各项工作的措施,主要工作项目力求详细,并尽可能以清单形式提供。
三、工作自评报告及要点报送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2019年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对2020年的工作要点进行专题研究,提前谋划;要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报送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对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报分管校院导审定。
2.请各单位在2019年12月13日15:00前将2019年工作自评报告(包括自测评分表)及2020年的工作要点报送至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04办公室),纸质文档(一式两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3.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院系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见校园网校务公开相关内容。
联系人:王新国
联系电话:81303718
邮箱:94392915@qq.com
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