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校园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新媒体平台在校园思想引领、文化传承、风采展示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武汉体育学院党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2年学校新媒体平台报备工作的通知》,及《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体科宣字〔2018〕6号)文件精神,现对全校新媒体平台进行报备登记。
一、备案对象
以校内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院系和学生组织名义注册或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名称及标志含“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武汉体育科技学院”、“武体科院”及学校校徽等标识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师生以个人名义注册、运营管理,用于发布涉及学校或基层单位新闻、信息的新媒体平台。(新媒体平台主要包含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微博、知乎、抖音、快手、bilibili等)。
二、备案方式
4月23日前将《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报备登记表》(见附件1)纸质表格加盖公章后交至学校党委宣传部(行政楼207),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156489127@qq.com。
三、备案要求
校内各单位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把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新媒体平台发布和转载有关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及各类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信息;各新媒体平台主管领导必须由各单位领导担任,新媒体平台负责人必须由本单位教职工担任。
联系人:章兵;联系电话:81300029。
附件:《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报备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