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2—2023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名额为5名,为切实做好本次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才具备申请资格),参评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各院系要严格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科院字[2017]2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评审。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根据教育厅下达指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初评特别优秀的5名本专科学生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根据学生人数比例:体教系2名、人文系1名、艺术系1名、国教系1名)。各院系根据具体分配名额,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
三、评审标准
国家奖学金是学生在求学期间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评审要坚持成绩优先、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具体评审标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附件一)执行。
四、评审程序
1、各院系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本次评审按等额评比方式进行。各院系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国家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广泛宣传,按分配名额认真组织评审;评审过程须公开透明,严禁弄虚作假,并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各院系对照《国家奖学金审查表》(附件二)中审核要点逐一审核后,于10月18日将评定结果及《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附件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四)的纸质版报送学工部,电子档发送邮箱119562475@qq.com,联系人:朱梦帆。
4、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上报汇总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复审,确定5人正式名单后统一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最终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
附件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专科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国家奖学金审查表
附件三: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附件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五:《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六: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材料规范说明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工部(处)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