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logo.jpg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六届全校运动会田径比赛的通知

2016-05-09    (阅读)

各系年级单位:
为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竞赛制度,引导学生合理开展课余运动训练和竞赛活动,丰富在校学生的业余生活,特举行2016年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六届全校运动会田径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田径运动会由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主办,教务处承办,术科系、田径教研室协办。在校学生以年级专业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时间定于2016526-27日在田径场举行。
二、各年级要以迎接运动会为契机,广泛开展学生业余体育活动,结合早操,掀起早操体育锻炼的热潮。要在举办学校运动会的基础上,开展课余运动训练,做好选拔组队工作,踊跃报名参加运动会,力争创造优异成绩,推动我校竞技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
三、各参赛单位要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切实加强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端正赛风赛纪,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筹备工作。协办单位认真做好运动会准备工作,精心策划,周密安排,把运动会办成“团结、文明、奋进、育人”的校园体育盛会。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主办单位: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承办单位: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务处
协办单位:体育科技学院术科系、田径教研室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日期:2016526-27
(二)比赛地点: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所属各系和年级在籍学生。
三、竞赛分组:
   
甲组:术科系13级本科一队,术科系13级本科二队,术科系14级本科一队,术科系14级本科二队,术科系15级本科一队,术科系15级本科二队,14体专,15体专,共计8个单位。

乙组:13舞蹈学(本、专),13新闻、新媒体,13经济、英语、运动康复, 14舞蹈学(本、专),14经济、英语、运动康复、新闻、新媒体, 15舞蹈学、舞蹈表演,15新闻、英语、播音主持,15经济、新媒体、文化产业管理、运动康复共计8个单位。
四、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15项):100米、110米栏(1m栏高\9.14m栏距)、200米、400米、400米栏(0.914栏高)、800米、1500米、5000米、3公里竞走、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铅球(6kg
女子甲组(13项):100米、100米栏(0.84m栏高\8.0栏间)、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公里竞走、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男子乙组(13项):100米、110米栏(0.914栏高\8.5m栏距)、200米、400米、400米栏(0.732栏高)、800米、1500米、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铅球(5kg
女子乙组(11项):100米、100米栏(0.732m栏高\7.8m栏间)、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4×400米、跳高、跳远、铅球(4kg
五、竞赛办法
1
、甲组:每单位参赛运动员不得少于60名,其中女生不少于25名。
乙组:每单位参赛运动员不得少于40名,其中女生不少于20名。
2
、甲组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5人。
乙组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4人。
3
、竞赛使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版田径竞赛规则。
4
、各组男女100米,200米,400米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2个赛次),其他竞赛项目均采取分组决赛的办法(1个赛次)。田赛单项超过30人时举行分组比赛,按成绩取前8名决赛。
5
、各单位参赛运动员须着装统一,接力比赛必须穿着统一服装,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六、报名与参赛办法
1
、必须是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的正式在校生,身体健康。
2
、比赛时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佩戴好号码布,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3
、凡参赛运动员一律不得无故弃权,否则不得参加以后项目的比赛。(特殊情况需有相关证明并由裁判长签字)
4
、各单位从“藏龙岛”公务群里或校园网下载电子报名表格(须严格按照报名模板要求填写后则无效),填写一份电子表格发至邮箱:513084577@qq.com;打印一份报名表,各组负责人(辅导员)签名后,于2016 5 13日前交送田径教研室阮志洋老师处(电话:18986266987)。逾期不报者,按不参加处理。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
5
、开技术会时由领队领取号码布,每队须交押金100元整,运动会结束后将号码布交回教研室田径组,如无损坏退回押金;如有缺失损坏则押金不退。(比赛前第二天)
6
、凡比赛作假,有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证,取消该单位团体总分,退回奖品,并通报批评。
七、录取名次计分与奖励办法
1
、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各项参赛人数等于或不足8人时,名次减1录取(以报名人数为准),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如单项报名不足两人,取消该项比赛,但允许该运动员改报其他项目。
2
、男女甲、乙组设团体名次前3名。
3
、凡获团体和个人名次者,大会分别给予奖励。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术科系田径教研室。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一条:停课通知 下一条:2016年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区环岛路1号 | 邮政编码(P.C):430200 | E-mail:Webmaster@wipe.edu.cn

本科生招办:027-81300007 接访电话: 027-813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