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要求,为更好完成我院教职员工信息采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完成我院教职工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教职工“一人一号”,为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推动教职工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职工工作深度融合。
二、采集范围
(一)教职工范围
我院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信息范围
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具体采集内容以信息管理系统为准。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由联络员专门负责本部门职工填报工作,行政部门以各支部为单位,具体为术科系:杜子阳;人文社会科学系系:何万峰;机关一支部:高明;机关二支部:刘文迪;机关三支部:王晶;机关四支部:韦诚。
2、具有教师资格证的管理干部按教师身份填报。
3、各职工要求12月5日前网络填报完毕。
具体信息采集流程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操作流程(附件)。
附件:
1.全国教师管理系统子系统操作流程
2.Photoshop7.0简体中文注册版
人 事 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