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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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总结学院2017年各项工作,制定好学院2018年工作计划,现就各单位做好2017年工作总结和制定2018年工作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要求 各单位工作总结要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和成效(包括获得表彰、奖励情况)、工作的进展和发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重点工作、亮点成绩需有图片、表格支撑,做到具体翔实。两系在对本单位党政工作全面总结的同时,要注重对学科建设、专业发展、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 二、工作计划要求 各单位2018年工作计划要按照本单位的工作职责范围,围绕学校重点工作,确定2018年所要开展和完成的主要工作以及完成各项工作的措施。 三、时间要求 各单位在2017年12月16日前,将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的工作计划上报学院办公室。 纸质文档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请发送至:69049390 @qq.com 办 公 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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