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8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三、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四、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安排人员值班,并在假前将值班安排书面报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