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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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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术科项目院常设代表队教练员阶段考评

及术科项目院常设代表队新一轮申报的通知

 

2018-04-02    (阅读)

为加强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训练竞赛管理,调动各术科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各术科项目训练竞赛质量和竞技运动技术水平,学院拟开展代表队教练员2015-2017年度阶段性考评及新一轮院常设代表队申报及教练员选聘工作。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拔及设立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院常设代表队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飙  
副组长:龙  斌  
成  员:王  郓   郑湘平   王  晶   相关术科教研室主任

二、考评及遴选办法
1、现有常设代表队填写报送
任期内训练竞赛工作总结及自我评价表(附件1),申请设立院常设代表队的项目填写报送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常设代表队设立申报表(附件2)。

2、以上报表请于2018年4月9日前送报至教务处王晶处,学校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于4 月中旬进行集中评审并公示结果。
     
三、项目设置、管理体制

历年竞赛成绩突出的术科项目均可申请设立院常设代表队。院常设代表队编制人数根据参与赛事要求确定,分为正式编制及机动编制。

教练组设置1名主教练。根据学院年度竞赛计划的任务,实行主教练负责制。主教练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全面建设和战略发展,并承担完成院代表队的目标任务。

 四、教练员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练工作,努力钻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承担比赛任务,实现年度目标责任制的成绩目标。
(二)资格条件

主教练岗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从事教练或教学工作5年以上,敬业爱岗,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带领项目代表队完成年度比赛目标任务,并能坚持一线执教。

 五、解聘
    被聘任的教练员不能履行聘期内工作职责,或无法完成聘期内的年度竞赛任务,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经教务处研究并报学院批准,有权提前解除该教练员的聘任。

体育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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