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2015级本科专业、2016级专科第一次“清考”的安排,现将2019届毕业生应修学分标准(不包含论文、实习学分、大四第一学期所开等课程)下发两系(附件一),两系请组织学生认真核查确认应修课程门数、必须学分、限制性选修学分。如有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需及时参加“清考”考试,如有缺失应修课程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来教务处添加。
一、核查对象:
2015级本科专业学生、2016级专科专业学生。
二、问题反馈处理时间:
2018年10月11日(星期四)工作时间
三、往届生学分要求:
往届生需根据当年毕业生学分规定核对确认
相关建议要求:
1、教务处建议毕业生首先核对自己毕业应修课程门数,发现问题后和同组同专项的同学做比较,最后再来核对必修学分和限制性选修。
2、该项工作非常重要,涉及到学生能否按时毕业,请两系认真组织学生审核,学分和课程如有问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找教务处核对。
3、当兵复学、休学复学的学生,因培养方案不同的问题学分会有差异,学分有问题的学生带上复学相关文件来教务处进行修正。
4、添加课程是没有成绩,需要到教务处拿取《成绩修改申请表》找任课老师查询成绩后由任课老师签字(教师请用区别与学生的笔记颜色的笔进行填写),然后请院系进行核对后给予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附件1:毕业学分标准表
教 务 处
2018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