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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的通知

2021-06-21    (阅读)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有关精神,接续扎实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选派人员数量:3人

驻村时间:原则上自驻村之日开始,持续驻村至少1年

驻村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

二、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热爱乡村振兴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日常工作表现突出;

4.身体健康。

三、选派方式和选拔范围

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驻村干部的选派与优秀年轻干部锻炼培养相结合,主要从专职管理干部中选派。专任教师等其他岗位类别的教职工也可报名。考虑学校工作实际,此次暂不选派专职辅导员;

3.队长由中共正式党员教职工担任,同时担任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队长原则上从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中选派。

四、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选派条件的同志,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填写《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报名推荐表》,上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机关总支人员报所在部门或单位);

2.组织推荐。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综合考虑干部基本条件、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等因素,推荐提出初步人选,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3.审核选派。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等有关部门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及考察,符合条件人员由学校党委最终审定。

五、有关待遇

1.驻村期间,享受本人现任职级(或职称)的所有福利待遇和政策规定的驻村干部补贴;

2.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工作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岗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至驻点基层党支部;

3.未尽事宜,参照现行的《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驻农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

六、时间要求

推荐报名的同志请于6月30日前,填写《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报名推荐表》,组织推荐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wtkyzzb@163.com

联系人:王世璞 电话:81303338

附件: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报名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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