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财教〔2021〕310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和《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科院字[2017]21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评审范围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对象为我院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本专科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定办法
具体评定办法与细则,参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财教〔2021〕310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和《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体科院字[2017]21号)执行。
三、评审程序
1、各院系根据评审规则,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公示候选学生申请材料,评定出5名初评名单(人文社会科学系本科生1名、专科生1名;体育教育系本科生3名),并进行院系内部公示,公示无异后于10月15日前报学工部。
2、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组对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0月20日起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
2、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院(系)意见不得只填写“同意”或“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要对学生情况和评审情况进行介绍(应该不少于4个字段,同一学院学生情况要具体、实事求是,不能简单雷同,不要出现“批准”等字样),填写表格时要求统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各院系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与投诉办法
2、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奖学金审查表
4、国家奖学金评审参考文件
①财教〔2021〕310号文件: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②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
5、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审查要点
6、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工部(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