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4月29日(周六)至5月3日(周三)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3日(周日)、5月6日(周六)正常上班上课。4月23日执行5月2日(第11周周二)的课表,5月6日执行5月3日(第11周周三)的课表。
二、相关要求
1.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假期值班人员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要求,值班期间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值班期间做好校内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2.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中层副职及以上干部劳动节期间离汉外出请按程序报备,请于4月27日前报党政办公室(行政楼204办公室)备案。(电话:81303718)
3.各单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请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