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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的通知

2023-05-17    (阅读)

院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乡村振兴帮扶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学院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院选派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选派人员数量:3人(队长1人,队员2人)

驻村时间:原则上自驻村之日开始,持续驻村至少1

驻村地点:湖北省恩施州来凤县革勒车镇豹子沟村

二、选派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

2.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驻村队长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驻村队长原则上从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中选派。工作队员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三、选拔范围和选派方式

1.全院范围选拔;

2.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选派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选派条件的同志,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填写《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报名推荐表》,上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机关总支人员报所在部门或单位);

2.组织推荐。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综合考虑干部基本条件、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等因素,推荐提出初步人选,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3.审核选派。组织人事处会同纪委等有关部门对报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及考察,符合条件人员由学院党委最终审定。

五、政策保障

1.驻村期间,享受本人现任职级(或职称)的所有福利待遇和政策规定的驻村干部补贴;

2.驻村工作队成员驻村工作期间原则上不承担原岗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党组织关系转至驻点基层党支部;

3.对驻村期间工作任务完成好、帮扶成效明显、受省级表彰的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同等条件下在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等方面给予优先或加分;

3.未尽事宜,参照现行的《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驻农村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

六、时间要求

推荐报名的同志请于69日前,填写《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队员报名推荐表》,组织推荐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报名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wtkyzzb@163.com

联系人:杨志鹏 电话:81303338


组织人事处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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