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科人字[2012]10号
为深化学院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学院决定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做到架构清晰、岗位明确、权责明确。
一、建立高、中、初三级管理机构
高级管理机构:院党委 院行政;
中级管理机构:各部、处、系,各直属单位;
初级管理机构:各管理岗位。
二、中、初级管理机构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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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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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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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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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管
理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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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公室
宣传部(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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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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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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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联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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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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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勤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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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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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机关总支
院工会(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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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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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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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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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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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养与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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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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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科研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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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竞赛与场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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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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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与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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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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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与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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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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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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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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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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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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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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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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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与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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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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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与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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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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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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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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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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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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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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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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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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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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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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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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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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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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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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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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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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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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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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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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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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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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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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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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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 属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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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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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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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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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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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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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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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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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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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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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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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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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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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架构
各中级管理机构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下,由分管院领导组织日常工作开展;各初级管理岗位在各中级管理机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四、相关要求
1.各中、初级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职责,形成书面文本上报学院并对外公布。
2.各初级管理岗位必须明确到人,并将名单上报学院。
3.初级管理机构中,各管理岗位属于非领导岗位。
4.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说明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内部 管理机构设置 实施方案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2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