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的工作实际,经院团委报请省学联和学校党委批准,拟召开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就筹备召开学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6月14日
地点:行政楼五楼报告厅
二、大会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并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省学联第十二大的会议精神,紧密围绕校党委和省学联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团结和带领广大学生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肩负职责使命,带着殷殷重托,以昂扬的姿态迎接挑战,开拓进取!
三、大会主要议程
(一)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致辞
(二)宣读大会倡议书
(三)学院领导讲话
(四)听取《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十六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五)听取《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草案)》
(六)表决通过《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七)选举产生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和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本次大会拟定学生正式代表90人、列席代表16人。正式代表为全院学生总人数的1.15%。名额分配覆盖各系、各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特邀代表为省学联领导、学院领导、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和各分团委书记。
2.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根据四系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系。各系推选的学代会代表组成原则上参考以下比例: 2023级占30%,2022级占35%,2021级占30%,2020级占5%。同时注意考虑男女比例协调、党员群众比例协调、少数民族代表人数等问题。
3.代表产生办法:以四系学生会为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确定候选人建议名单,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代表名额的20%,在同级党组织和学生会审查通过后,由各系学生会组织本选举单位的学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参加大会的正式代表。
4.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办法:新一届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主席团候选人经所在院系团组织推荐,经院系党组织同意,由院党委学工部门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院党委确定。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差额比不低于20%。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大会圆满成功,学生会决定成立“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专门负责大会各项筹备工作。第三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和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院学生会、系学生会主席等成员组成。第三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等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讨论、指导代表大会选举工作、会务、宣传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学生会和广大同学要充分认识本次学代会的重要意义。学代会是全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校贯彻落实《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的一次重要会议。希望各系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筹备工作。
2.认真组织。本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由各系学生组织共同完成,重要问题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各系学生会要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照学代会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代表推荐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反馈沟通,确保学代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3.广泛宣传。各级学生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校-院-班”三级联动模式,在广大青年同学中传达本通知的精神,动员全体同学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与到本次学代会中。在学代会召开之前,各系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校园氛围。
共青团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委员会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