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月度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9-04-28 阅读次数:

     

     

    体科院字〔2018〕6号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月度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实效,提升学校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完善工作督察督办工作机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成立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飙

    副组长:夏方智、龙 斌、史连启、杨家升

    成 员:各职能部门、院系负责人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

    第三章  目标任务及工作范围

    第三条 督察督办工作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学院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各部门、院系年度工作计划,通过督促、检查、协调、反馈等手段,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协调解决,维护政令畅通,确保上级部门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第四条 督察督办工作范围:

    1.上级部门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学院重要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

    3.围绕学院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分解确定的重点工作;

    4.院领导批示的重要文件,交办、转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5.与年度工作考核相关的学习安排及进展、党建工作推进、教学运行管理、人事考勤数据等常规指标监测情况;

    6.其它需要督察督办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  督察督办工作程序及职责分工

    第五条 督察督办工作程序:

    1.确定各单位月度重点工作内容。由各部门、院系指定一名负责督察督办工作联络人 ,负责对本部门、院系的月度重点工作进行收集整理,填写下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表(附件1)及本月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记录表(附件2),由分管院领导及部门、院系负责人审核,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报院办公室汇总。

    2.明确学院月度重点督察督办工作内容。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部门、院系月度重点工作计划,结合全校重点工作,形成《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月度重点工作督察督办事项汇总表》(附件3),明确重点督察督办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责任单位,报院领导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公示。

    3.督察督办。由监察处、院办公室指派专人,采取专项督办、跟踪督办、现场走访、联合督办、催办催报、定时反馈、结果核查等形式,了解督办事项的办理进程,督促相关部门、院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4.结果反馈。针对超过规定时间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要在《月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记录表》中明确未完成工作原因及解决措施。院办公室在每月初形成上月《月度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简报》,报院领导联席会,形成反馈意见后下发相关部门、院系。

    5.立卷归档。院办公室及时将督察督办有关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六条 月度重点工作职责分工:

    1.院领导:分配重点工作任务,对月度重点工作任务内容及完成进度进行把控,推进各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出指导建议。

    2.院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明确月度重点工作督察督办事项。跟踪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编制《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月度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简报》,报院领导并形成反馈意见后下发相关部门、院系。做好资料留存工作,为年度部门、院系考核工作提供材料支撑。

    3.监察处:负责对各部门、院系《月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记录表》(附件2)中未按时完成工作进行核查,对已办结的重要督办事项进行回访复核。对督察督办中存在的作风问题及时纠正,对情节严重者进行追责。

    4.部门、院系负责人:按时制定本单位月度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合理分配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负责督办本单位重点工作,对重点工作负主体责任。针对未按计划完成的工作,及时明确解决措施及新的计划完成时间。

    5.督察督办工作联络人:负责本单位督察督办日常管理工作。每月按时填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表》(附件1)及《月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记录表》(附件2)。协助院办公室完成督察督办工作。

    第五章  督察督办工作方法及结果运用

    第七条 督办督办工作方法:

    1.专项督办。主要针对有明确时间节点的重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期完成。

    2.跟踪督办。主要针对短期无法完成的重点工作,主动跟踪工作进度,及时了解办理情况。

    3.现场走访。主要针对学院重点基建、维修项目、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大型活动等工作,深入项目现场、活动地点,实地了解掌握真实情况。

    4.查阅资料。通过查阅会议记录、工作台账、相关支撑材料,了解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第八条 督察督办工作结果运用:

    1.督察督办工作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2.对督察督办中确认的领导不重视、工作推诿敷衍、解决措施不到位、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问题,或对同一事项累计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办结的单位,监察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监察纪律处理。

    3.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部门、院系年度考核以及干部民主评议重要参考指标。

    第六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表

    2.月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记录表

    3.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月度重点督察督办工作汇总表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2018年4月25日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印发


    附件1:

    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序号

    工作内容

    计划完成时间

    负责人

    备注

    1

    2

    3

    4

    5

    6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分管院领导审核意见:

     

    附件2:

    月度重点工作执行情况记录表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已完成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工作执行情况

    完成时间

    备注

    1

    2

    3

    4

    未完成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未完成原因

    计划完成时间

    解决措施

    1

    2

    填表人:

    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分管院领导审核意见:

     

    附件3: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月度重点工作督察督办事项汇总表

    序号

    督察督办工作内容

    计划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督察督办情况

    1

    2

    3

    4

    5

    6

    7

    院领导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