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网站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强化宣传思想工作责任落实,更好地宣传报道学院办学特色和成就,进一步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发布内容
新闻内容要坚持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积极宣传学院办学理念,深入报道发展成就,及时反映改革动态,大力推介先进典型,突出重要性、显著性、时效性、创新性和典型性。
1.学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会议;
2.各级领导来院视察;
3.学院重要外事活动,兄弟院校的互访和交流;
4.学院代表队参加各级比赛获得优异成绩;
5.单位或个人获各种校(市)级以上的表彰、奖励等;
6.各部门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的时效性强、影响力大、特色鲜明的工作和活动,以及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突出成就和典型经验、人物等;
7.师生员工和校友中的先进典型、劳动模范或学习榜样;
8.其他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代表学院、宣传学院的重要新闻。
二、新闻制作要求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系、职能部门要及时收集筛选信息线索,按照新闻的写作要求成稿;各单位举办的一般活动由本单位负责采写报道,如需学院安排报道,需提前2天通知党委宣传部,以便安排记者团采写新闻。临时通知的,党委宣传部一般不予安排。
2.新闻稿件要以事实为依据,内容真实可靠,思想积极健康,篇幅适中(消息1000字以内,通讯2000字以内),主次得当,以新闻事实本身而非该新闻的周边信息作为稿件主体。
3.语言力求简明、扼要,杜绝错别字、语法错误、格式和标点错误。准确核实时间、地点、有关数据,谨慎落实人员称谓、排序等重要事实。报道如有严重失实导致不良后果者,或因稿件质量、时效问题严重而耽误新闻发布,由供稿单位承担责任。
4.图片要求能清晰反映新闻事实的主题。图片要求主题鲜明,须附简要的文字说明,以文字说明内容为图片命名,多张图片请标明顺序。
三、新闻报送审核程序
1.各单位新闻一般由本单位通讯员统一负责报送。
2.新闻报送前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无政治错误、无舆论导向错误、无事实错误。一经发布原则上不予修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修改,需填写《网站信息修改申请表》(附后)交党委宣传部备案并作为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考核依据。涉及学院全局问题、重大事件和敏感话题的新闻由本单位负责人送分管院领导签字审核。
3.为提高工作效率,经通讯员提交的新闻稿件默认已经过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无需再提交纸质文档。其它人员报送的新闻须填写《网站信息发布申请表》(附后),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将纸质文档交党委宣传部后,方可发布。
4.党委宣传部有权对提交的稿件进行适当编辑修改。行文语病超过5处的不予录用。
5.新闻发生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再报送的,原则上不予采用。党委宣传部一般应在稿件上传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反馈是否录用或需修改、补充的信息。
四、新闻报送格式
(一)文字格式
1.文字稿使用WORD格式,标题字体使用宋体,大小三号,居中对齐;正文部分字体使用仿宋体,大小四号,文本左对齐,正文部分段落首行缩进2字符;落款包含发布部门和日期,文本右对齐,日期格式为阿拉伯数字加上汉字年月日,如“2018年10月20日”;
2.段落格式设置段间距为段前、段后各0行;行间距1.5倍;
3.文字内容要求简洁通顺,逻辑清晰,正文中需注明供稿人;
4.页面设置页边距为word中默认“普通” 规格(上下边距2.54厘米、左右边距3.18厘米)。
(二)图片格式
1.图片使用JPG 格式,一律以附件形式发送(图片不能嵌在WORD文档中),图片尺寸统一剪裁为800*533,要求主题明确,焦点清晰,并在原文中注明图片位置。图片模糊、过亮、过暗、与主题内容明显无关或直接放入正文中,不予发布;
2.图表中文字格式与正文部分格式相同,图表及说明文字居中对齐。
(三)提交方式
新闻提交时将图片文件与文字文档一同打包发送,标题采用“单位名+新闻标题”的格式。
五、本办法为试行稿,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具体执行过程中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六、本办法自2018年11月12日起实行。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8年11月7日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印发
附件1:
网站信息发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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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
新闻内容: |
附件2:
网站信息修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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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闻网址链接: |
部门负责人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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