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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9-04-28 阅读次数:

 

体科教字〔2018〕24号

 

关于印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教学质量优秀奖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奖励实施办法》已经院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2018年12月13日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教学质量优秀奖奖励实施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狠抓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的新要求,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优秀教师风向标作用,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对教学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对象

承担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长聘专职教师。

第二条 评选基本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崇尚科学;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三)严格遵守“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教学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学年主讲课程门数和教学工作量达到教师系列规定的岗位考核标准;

(四)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重视创新和创业教育,在专业、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五)教学质量优秀,教学效果好,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网上评教)平均分不低于80分,该年度教学异动不超过实际承担总学时的4%,并无教学责任事故。

第三条 评分量化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20分)

学年内至少为本专科生主讲1门及以上课程,课堂教学达到学校额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学科384学时/年、术科512学时/年)计5分,每超过36学时工作量加2分,总加分不超过15分。指导集中实习工作量折半计算,指导分散实习不予计算工作量。

(二)课堂教学质量(网评)(55分)

1. 学年内学校组织的评教在本单位排名在前20%、21--40%、41--60%、61--80%、81--90%分别计55分、45分、40分、35分、25分,后10%不计分。课堂教学质量最后得分为两次评教得分总和/2。

2. 学年内只有一个学期有教学任务者评教得分不超过30分。

(三)教研项目、论文发表与教材(10分)

1.主持承担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4分)

A.主持省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每项计4分;

B.主持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每项计1分。

注:同一项目只计算1次,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

2.发表教学研究论文(4分)

A.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每篇计 4分;

B.以第一作者在非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每篇计 1分。

注:累计最高不超过4分。

3.公开出版教材(2分)

A.主编出版国家规划教材计2分,副主编计1分,参编计0.5分;

B.主编出版非规划教材计1分,副主编计0.5分。

注:公开出版教材累计不超过2分。

(四)运动竞赛与学科竞赛(5分,1-2项合计不超过5分)

1.指导学生参加运动竞赛(5分)

A.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竞赛或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竞赛获前六名

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0.5分、0.5分;获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计3分、2分、1分;

B. 指导学生参加湖北省大学生单项竞赛获前三名分别计3分、2分、1分;获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计2分、1分、0.5分;

C. 指导学生参加湖北省艺术类比赛获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计2分、1分、0.5分。

注:本项只计算申报年度的竞赛成绩,同一项目参加多次比赛只计算一次最高名次,获得竞赛成绩学生的专修教师和代表队主教练各计50%分数,本项全年累计不超过5分。

2. 指导学生参加本科教学工程与学科竞赛(5分)

A.省优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老师每篇计2分;

B.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老师每项计2分;

C.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老师每项计0.5分;

D.省(部)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优秀计2分,校

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优秀计1分;

E.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分、2分;参加省级学科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

注:同一项目只计算一次最高得分,累计不超过5分。运动竞赛与学科竞赛级别参照《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运动竞赛与学科竞赛奖励办法》执行。

(五)教学获奖(5分)

1.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教学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分、4分、3分;

2.参加学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单项奖计0.5分。

注:本项为近两届比赛的成绩,只计算1次获奖成绩。

(六)教学文件(5分)

参加评选者需提供学年内所有教学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案、学生点名册、学生成绩等,每缺1项扣1分,教学文件欠规范扣4--3分。

第四条 评选程序

(一)课堂教学质量由教务处组织学生评价(30%)、督导专家评价(40%)、系综合评价(30%)进行三方评教,教务处整理评教结果下发院系;

(二)本奖项评选每年12月中旬开始自愿申报,个人按照要求填报相关材料递交所在院系,由院系组织评议小组按学校指标差额推荐;

(三)教务处根据院系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无异议,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

(四)专家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第五条 奖励名额及奖励办法

(一)每年按照学校长聘专职教师总数的10%以内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比例分配为20%、40%、40%,坚持从严控制,宁缺毋滥;

(二)获奖者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为5000元、3000元、2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印发


附件: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教师申报教学质量奖评分量化一览表

姓名

单位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任现职起始时间

(一)教学工作量量化分合计:

(二)课堂教学质量

量化分合计:

课堂教学

实习指导

实际学时

折算得分

实际学时

折算得分

排名

得分

(三)教研项目、论文发表、教材出版量化分合计:

教研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立项、结题时间

级别

排名

得分

论文发表名称

期刊来源

发表时间

级别

排名

得分

教材出版名称

出版社

出版时间

级别

排名

得分

(四)运动竞赛与学科竞赛量化分合计:

运动会名称

举办时间

获奖队员姓名

级别

名次/等奖

得分

学科竞赛名称

举办时间

获奖队员姓名

级别

名次/等奖

得分

本科教学工程

立项时间

立项学生姓名

立项级别

得分

(五)教学获奖量化分合计:

(六)教学文件

比赛名称

获奖时间

级别

名次

得分

得分

量化综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