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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9-11-11 阅读次数:

院内各单位: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2019年8月28日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本(专)科学生注册实施办法

第一条 学生须每学期注册学籍。

第二条 本(专)科学生注册工作依据《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生证注册工作由两系负责,学信网注册由教务处负责。

第四条 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秋季学期)的第一周工作日内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后,于第二周内持学生证和交费收据到系办公室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二学期(春季学期)的第一周内到系办公室办理学生证注册手续。系应在学生证注册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证注册结果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进行电子注册。

第五条 教务处依据系提供的学生注册登记表,进行电子注册。

第六条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因事或者因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向所在系教学秘书提交书面暂缓注册申请,由教学秘书向系主管教学工作领导请示批准,并在教务处备案。因事暂缓注册一般不能超过两周,因病暂缓注册不能超过五周。

第七条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第八条 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 ~20 第 学期学生注册登记表

                系 盖章: 专业: 年级: 组:

序号

姓名

学号

报到情况

交费情况

备注

已报到

未报到

已交费

未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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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教学秘书签字:   系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各系以年级为单位,将此表打印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注册手续。

2.每行政组一张,所有学生名单均应列入表内,此表不够可另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