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艺术与传媒系关于开展2025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年12月12日阅读次数:

各年级:

为进一步弘扬教育家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表彰在学术研究、教学实践、体育竞赛、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师生,以及在院系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经院系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学生评优表彰工作,以评优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为推动艺术与传媒系持续发展贡献力量。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评选

二、评选类别

)先进集体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

(三)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标准

)先进班集体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全班学生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4.班集体要求班级科研氛围浓厚。积极开展和参加教学实践、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良好的集体示范作用。

)文明寝室

1.寝室安全守纪基础牢,严格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无使用违章电器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

2.寝室内务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在院系日常卫生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

3.寝室学习氛围好,成员互帮互助,无学业预警,整体成绩良好,作息健康规律。

4.宿舍成员关系融洽,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寝室布置文化气息健康向上,举止文明得体。

)三好学生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排名不得低于年级百分之三十。

4.综合素质和各方面能力突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学生学习的典范。

)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

3.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四、评选要求与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体或个人,可向所在年级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2)。各年级部对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填写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进行评优推荐。各年级辅导员签字后,于202512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附件2)、汇总表(附件3)纸质档报送到系办公室汇总,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09238335@qq.com。(文件名备注:年级+辅导员姓名)。

(二)审核。院系评审小组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年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三)公示。拟获奖名单在院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评选名额

参照学生数量,结合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年级部需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申报,根据评选标准进行量化评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此次评奖评优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二)突出典型,做好引导教育。评奖评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形式,各年级要通过评奖评优活动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风和学风。


艺术与传媒系

2025年12月12日


邮箱: Webmaster@wipe.edu.cn

邮编: 430200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区环岛路1号

联系电话:027-81302355

版权所有: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