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130204
一、专业介绍
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是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我校的舞蹈表演专业(流行舞蹈方向)原隶属于2004年申办的表演专业,并于2011年调整为舞蹈表演专业下设的各专业方向。本专业依据舞蹈人才培养模式,并利用体育院校的办学优势,重点培养特色鲜明的舞蹈表演领域的体育艺术类人才。本专业立足武汉,服务湖北,辐射华中地区,坚持“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办学理念,通过打造“公勇诚意、学思辩行”的人才底色,强化舞蹈表演、舞蹈教学的“两种能力”,贯穿课内学习、校内实训、校外实践的三课堂模式,探索培养“能跳会演善组织、能教会编有专长”的专业实践特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够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优良道德品质,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文化艺术演出、舞蹈教育、群众文艺等行业的舞蹈表演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掌握舞蹈表演基础理论与技术技能,有较强的流行舞蹈表演能力、教学能力以及基本的流行舞蹈编创能力,能够在文艺表演团体、学校、地方电视台、文化馆站、艺术辅导与社会培训机构等企业或单位,从事流行舞蹈方向的舞蹈表演、教学等相关工作。
具体目标如下:
1.“师德为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国情怀深厚,秉承仁爱之心与教育情怀从事教育工作,立德树人,品德高尚。
2. “教育教学”:能够掌握舞蹈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举备良好职业素养和从事舞蹈教育的能力。
3. “创新实践”:发展创新思维,积极参与创作、表演、展示等艺术实践活动,学会发现并解决问题,提升创意实践能力。
4. “终身发展”:乐于接受先进的教育理念,不断纵向和横向更新知识结构,能够应对未来教育的变化;具有反思能力和批判性思维,在协同工作、终身学习和实践反思中持续发展。
三、毕业要求
通过本科阶段学习,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如下要求:
本专业学生毕业时应达到如下要求:
1. “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掌握外语、计算机、人文及职业技能知识;具备一定的应用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能力。
2. “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要求”:具有较强的身体控制和舞蹈基本技能;掌握现代流行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等不同种类、风格形式的舞蹈语汇,并能运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舞蹈表演、教学等方面的基本问题。
3.“艺术鉴赏能力要求”:掌握舞蹈表演艺术的基本特点和基础理论,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和舞蹈作品鉴赏能力,了解舞蹈专业领域的新理论、新动态。
4.“实践提升要求”:具有运用舞蹈语汇呈现艺术作品的舞台表现能力,以及一定的舞蹈编创和音乐处理的能力。
5.“专业创新要求”: 掌握与专业相关交叉学科的知识与技能,并能够运用到剧目编排、舞蹈表演与舞蹈教学以及舞台实践中。
6. “教育教学基本素养”: 具有扎实的舞蹈专业素养,教师职业素养以及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做一专多能的教育工作者。
7.“牢固树立终身学习思想要求”:具有创新精神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一定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能力,有不断学习和适应舞蹈表演专业发展的能力。
表1 专业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相关度矩阵关系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师德为先 | 创新实践 | 教学科研 | 终身发展 |
1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知识 | √ | √ | √ | √ |
2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要求 | √ | √ | √ | √ |
3.艺术鉴赏能力要求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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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实践提升要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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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创新要求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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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育教学基本素养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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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牢固树立终身学习思想要求 | √ | √ | √ | √ |
四、标准学制
学 制:本 科
修业年限:四 年;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可延迟2年毕。
毕业学分:1.需修满培养方案169学分。其中通识教育类43学分,专业基础课24学分,专业核心课41学分,专业拓展课40学分,创新与实践类21学分。创新与实践类包含第二课堂选修8学分。
2.合计取得课外活动10学分。
五、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音乐与舞蹈学。
六、学位授予类别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授予艺术学学士。
七、专业主干课程
主干课程: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概论、舞蹈教学法、芭蕾舞基训、现代舞基训、舞蹈剧目、教育学、专项训练课程(流行舞蹈)等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
艺术与传媒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