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举办第三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返回
时间:2025-05-08    来源:    阅读量:

院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学院党委党校定于2025年5月举办第三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名额及推荐条件

各党总支按照发展党员指导数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被推荐学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所在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同时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2.已被所在党支部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3.已列入本单位2024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拟于本年度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5月19日至5月24日,共六天。

具体培训地点和时间安排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培训采取专题辅导、实地研学、分组讨论、理论测试、谈心谈话、拟写心得的形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将根据学员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谈心谈话、理论测试以及各个教学环节的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学员参训情况将记录在《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依据之一。

2.培训期间,组织人事处将选派各党总支委员会委员与学员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了解学员思想状况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了解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引导。

3.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各项活动,由各辅导员从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中挑选一名学生负责人(负责人加入QQ群:705324741),协助老师做好培训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

4.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条件推荐参训学员,于514日(周)前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和学生成绩单组织人事处(行政楼307),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9049390@qq.com。

联系人:朱梦茹

联系电话:027-81302019。

附件:1.第三十六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要求和考核办法


组织人事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