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党校定于2025年11月举办第三十七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名额及推荐条件
各党总支按照发展党员指导计划数,择优推荐党员发展对象参加培训。被推荐学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并已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且取得结业证书;
2.已被党支部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
3.已列入本单位2025年度党员发展计划,拟于本年度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至11月14日,共6天。
具体课程安排及培训地点详见附件1。
三、有关要求
1.培训形式包括专题辅导、实地研学、分组讨论、理论测试、谈心谈话及撰写心得体会等。培训结束后,将综合学员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谈心谈话表现、理论测试成绩及各教学环节参与情况,进行统一评定。参训情况将如实记入《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并作为发展考察的重要依据。
2.培训期间,组织人事处将安排各党总支委员与学员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学员思想动态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加强教育引导。
3.为便于组织管理,请各辅导员从本期学员中推荐一名学生负责人加入指定QQ群(群号:728898517),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及联络工作。
4.请各党总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条件做好学员推荐工作,并于2025年11月4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行政楼307):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
学生成绩单
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tkyzzb@163.com。
联系人:朱梦茹
联系电话:027-81302019。
附件:1.第三十七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表
2.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考核登记表
3.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4.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要求和考核办法
组织人事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