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有关要求,请各单位在做好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认真做好相关精神传达学习外,还应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要和领导班子成员及主要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并作好记录。
2.各部门各单位聚焦管人、管钱、管物、管审批等重要岗位干部,开展针对性纪律教育,增强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各二级党组织将党章党规党纪纳入“三会一课”内容,指导各级党支部加强专题学习。
4.各院系积极打造推广“一院一品”廉洁文化品牌,及时发布新闻报道,按时提交活动总结。
学院纪委将于秋季学期开学后对上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敷衍应付走过场、不按要求组织活动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追责问责。
纪委办、监察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