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年底学校财务预决算工作时间安排,结合学校实际,2018年财务处接受报销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逾期未使用完的预算经费不再结转到2019年度,2018年度未完成报销的事项也不得在2019年度预算经费中报销,请各单位务必提前安排报账事宜。
二、为做好2018年预算执行和年终决算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教职工借款清理、经费报销工作,以便如实反映各部门经费开支情况。
三、学生学宿费的清缴,请各学院切实做好学费催缴工作,确保学费收缴率达95%以上。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