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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院系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及指标体系

2020-08-08    (阅读)

 体科党发〔20207

  

为增强学院治理能力,提升学院管理和办学水平,进一步调动各院系积极性,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效能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学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以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干部教师的责任和工作积极性,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

二、考核机构

学院成立院系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为

 长:张  

副组长:夏方智      史连启  杨家升

 员:办公室(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工部、教务处、财务处、院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院系年度工作考核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

三、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学院人才培养和办学水平提高;重在引导和激励;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四、考核内容

以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各系年初制定的任务清单为基础,以《院系年度工作考核细则》为依据进行考核。院系年度工作考核体系主要由党的建设、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竞赛、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就业、基础发展工作、创新性改革成果等七个项目和一票否决事项构成,分别采取单项考核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考核、院系申报及院领导审议等形式进行。

五、考核程序

1.院系年度工作考核按自然年开展。学院于每年会同各系研究拟定院系年度工作考核细则,并与各系签订《年度工作任务书》,确定权利和义务,报送至院领导、各单项考核责任单位及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备案

2.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中旬开展院系年度工作考核。各系需对照《年度工作任务书》及《院系年度工作考核细则》完成自评并撰写《院系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含自测评分表),同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对具有填补学院空白的成果,填写创新性改革成果申报表。在规定时间将上述《自评报告》、申报表报送至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

3.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单项考核责任单位按照分管权限,以各项数据及相关支撑材料为依据,按照《院系年度工作考核细则》中指标的具体内容对各系提交的《自评报告》(含自测评分表)进行审核、汇总积分。

4.组织全院性年度工作述职,由与会教职工对各年度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5.院领导对各工作评价打分。

6.年度考核工作办公室汇总各评分、单项考核职能部门打分、满意度测评结果及院领导评价打分,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7.院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及奖惩事项。

8.公示考核结果。

9.实施奖惩。

六、考核结果及应用

1.根据考核分数将院系年度工作成效定为三档,321分及以上为优秀, 281-320分为合格,280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年度考核结果院系年终奖励绩效挂钩。院系年度考核成绩为优秀的,参照武汉体育学院目标管理优秀奖标准发放绩效奖励。学院将年终考核奖励绩效总额直接下达到各系,各系必须经系党政联席会集体审议后,根据所属职工实际工作贡献形成二次分配方案并报分管院领导审定后实施。学院对二次分配方案提出指导性原则。

3.学校设立年度突出贡献奖,对经个人、单位或集体申报并由学校审核认可,本年度取得创新性改革成果的有功人员、单位、集体,或在本年度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集体或个人予以特别奖励,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制定。

4.对发生一票否决一般事项的单位,由分管校领导对院系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进一步改进措施,对该系全院通报。对不合格或发生一票否决重大事项的院系,取消分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奖励绩效并全院通报,涉嫌违纪违法的,按有关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法规处理。

附件:2020年度院系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中共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0630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办公室  20207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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