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度我院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建立和完善以“院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专职人员负责,各处室积极配合”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继续坚持“以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建立了通畅、高效的运行机制。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编制2016—2017学年度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为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我院办公室制定严格工作制度:规定信息公开必须加强内容审核,处理好公开与保密关系;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奖惩、考核机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等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我院着眼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教师职称评定、财务管理、采购与招投标、招生信息、就业指导与招聘、学生评奖评优事项、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重点领域,要求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重点领域信息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进一步增强学校工作透明度,提升学校管理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学校门户网站将主动公开信息分为十四个部分,包括学校概况、机构设置、新闻中心、教务在线、招生就业、校务公开、图书馆、校园服务、资源管理、专业设置、下载专区、学习专区、校园风采、通知公告,并不断对各栏目内容进行充实、完善。按照《清单》要求新增校务公开专栏,对大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在校务公开专栏均设有分栏,包括:招生就业、财务资产、人事师资、学生管理、教师科研等。
我院以门户网站作为学校的第一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并逐步形成以校园网站为中心,校园简报、微信平台、微博平台等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介紧密结合、优势互补的信息发布体系,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覆盖面。
2016—2017学年度我院主动公开信息530件,已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学校信息公开56篇,校内新闻345件,校内通知公告129件;微信平台推送新闻187期;发布《科院简报》3期,简报分为新闻前线、亮点聚焦、科院纵横三个板块,共刊发文章62篇。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1、2016-2017年度学院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2、2016-2017年度学院坚决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学院收到不予公开信息受理申请0件。
3、2016-2017年度我院无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我院组织专业教师及相关教职工对我院信息公开载体完善情况、信息公开是否及时、信息公开内容及格式规范情况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2016—2017学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集中评议,院办公室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评议结果显示,本学年信息公开情况良好。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未出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学校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不平衡,部分单位公开信息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进展不够平衡,部分部门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全面、不及时。为了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我校通过积极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督促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摸索出了适合科技学院校情的信息公开组织流程。
(二)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我院将进一步健全信息及时公开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范围,要求各单位在公开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日内公开。严格部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此外,我校还将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信息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七、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见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