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人员聘用管理,完善聘用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学院将与合同期满教职工开展考核及续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劳动合同到期、且符合续签条件的长聘教职工。
二、考核要求
1.考核主要考察受聘人员聘用合同期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档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主要依据。
2.被考核人员认真总结聘用合同期内工作情况,并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
3.各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述职方式和评议办法,应当按照总结述职,测评、核实与评价,实绩分析,确定档次等程序进行,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真实可信与公平公正。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阶段(9月23日-9月24日):符合条件的教职工需填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并提交至所在部门审核。
2.部门审核阶段(9月25日-9月28日):请各部门根据其考核情况及工作表现,确定是否与其续签聘用合同,汇总后统一提交至人事处。
3.学校审批阶段(10月09日):人事处复核材料,审批后办理续签手续。
四、注意事项
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续签。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027-81300003
邮箱:wtkyrsc@163.com
附件: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5年9月22日